hth华体会hth华体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3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了《西藏药业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3-001):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37,716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20,894万元相比,约增加16,822万元左右,同比增幅约为81%左右;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36,471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6,669万元相比hth华体会,约增加29,802万元左右,同比增幅约为447%左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林刚先生、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问询并得到书面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经公司自查,上述时间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股价于2023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hth华体会,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