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天津港汇hth华体会盛码头南侧集装箱堆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栏目:华体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3-11
 hth华体会hth华体会本招标项目天津港汇盛码头南侧集装箱堆场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北疆港区,占地面积约28.1万平方米,项目建设用

  hth华体会hth华体会本招标项目天津港汇盛码头南侧集装箱堆场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北疆港区,占地面积约28.1万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被泰达明渠分成南北两个地块,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9.2万平方米,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18.9万平方米。本工程建设堆场道路及配套单体工程,包括大型有色金属换装仓库、多用途件杂货散货换装仓库、预留拆装箱仓库、办公区、候工楼hth华体会、缓冲区等,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本工程不涉及危险货物)。2.2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2.3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设计工作。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堆场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hth华体会,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工作年限承诺)。3.5.1投标人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 日内寄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hth华体会,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9时30分。